“你看了那么多本子,就为了被蠢得发笑?也是够笨的。”李玄慈捏了把她的耳朵尖。
十六啧了一声,把话揽了过来,“你听我说啊,话本子里的小姐都是金汤玉羹吃腻了,平生志愿就是嫁个穷小子吃糠咽菜。”
“偏偏她们眼光都还好,看上的穷小子在做上门女婿这块都极有良缘,差些的上京考试高中状元,被相爷看中做女婿,好些的去当兵打仗,还能被异国公主哄着去当国王。”
“你说,可乐不可乐?”
那时十六哪怕不懂俗世间情情爱爱该是如何,也常被这些傻话逗得大笑,可如今她自己也成了傻瓜蛋,连带着把这世上顶顶聪明的人,也一起带成了傻瓜蛋。
尤其是她想了想,似乎自己才更像话本里的那个“穷小子”,就觉得更加傻瓜蛋了,她此刻笑得没防备,顺嘴就把后面这话也给说出来了。
“如今我这个穷小子,还拐跑了你这个锦衣玉食的大小姐。”
“穷小子”恃宠而骄,口无遮拦,“大小姐”却难得宅心仁厚,他双手交迭在脑后,顺势往下一躺,就这样睡在了十六的膝上,一点不知书达理、大家闺秀,反倒浪荡得很。
“那我得好好看看会有几个不长眼的相爷和公主要撞上来,来一个我砍一个,来一对我斩一双。”
如此爱舞刀弄剑、大兴血光的“大小姐”,口出狂言,却难得没有把穷小子吓退,反倒轻轻笑起来。
不过她没笑多久,便皱了皱鼻子,开口问道:“你见了血?”
她感觉到方才还乖乖躺在她膝上的人,似乎稍稍静了一瞬,接着才放松下来,语气清淡地说:“还是叫你闻见了。”
李玄慈过来之前,已经用活泉洗了几遍,连头发都拆了一遍,也不管头上伤口还没愈合,将那些滚烫的、四溢飞溅的鲜血留下的痕迹全部洗去,是想将那些尖叫、痛苦、欺骗和纠结,全都隔绝在这扇门之外,隔绝在这个干干净净的人之外。
“你洗得太干净,把自己的味道都洗没了。”十六的手摸索着磕磕绊绊地落到李玄慈的脸上,划过他的眼窝、鼻尖,最后被他懒洋洋地咬了一口。
他咬得不认真,十六并不真的疼,所以也没躲。
“还想操心?”李玄慈咬了她一会儿,看似漫不经心一样问她。
十六点点头,她既然问出口,自然是想知道的,李玄慈大概是怕她盲了眼还要费神,可这事既然都惹到了她身上,十六自然想知道个明明白白、清清楚楚。
她既然问了,李玄慈便从头到尾仔细和她说了。